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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分类(不符合法定证据种类的证据有哪些)

admin2023-06-28 15:51:12网红景点86人已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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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证据的分类,不符合法定证据种类的证据有哪些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民事诉讼法,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出具的专业意见是否是一种法定证据种类
  2. 不符合法定证据种类的证据有哪些
  3. 指认现场照片属于什么证据种类
  4. 基于事实与证据的推论能否能视为证据

民事诉讼法,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出具的专业意见是否是一种法定证据种类

一、鉴定意见(结论)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

是指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称之为鉴定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七)鉴定意见;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1、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2、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

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三、鉴定人拒绝出庭的,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不符合法定证据种类的证据有哪些

一、作证主体不合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作为证人提供的证言,不符合法律对证据收集、提供主体的规定,是非法证据。

二、取证程序不合法。以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是不合法的;行政诉讼中,被告向原告和证人收集的证据,因为不具备收集程序的合法性,这种情况下,收集的证据不合法。

三、表现形式不合法。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作出了证据的7种表现形式,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四、证据要件不合法。法律要求应当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法定手续才能成立的书证,还必须符合特定形式。

指认现场照片属于什么证据种类

现场指认照片属于两种证据:一类是属于笔录类证据(比如据指认现场模拟查证属实的),一类是物证,既现场真实存在没有破坏查验属实的证据,另外现场指认的视频资料,属于试听类证据。

基于事实与证据的推论能否能视为证据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都明确了规定了证据的种类,推论明显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所以推论并不能视为证据。

其次,我们可以把推论理解成根据证据结合经验规则而推导出的事实。然而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由于立场不同,经历及经验不同,双方对事实推导会有较大的差距,也让推论难以满足证据应有的真实性及关联性。缺乏了真实性和关联性的支持,也就缺乏了证明力。所以推论是不可能视为证据的。

推论虽然不能视为证据,在司法实践中也具有其意义,当案件中的证据确实无法还原事实真相,原被告双方都是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法官会结合双方意见,在结合高度盖然性及内心确认原则的情况下,去判断事实,得出结论。

当然,由于认知及运用的不同,即使是法官也会有偏差。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彭宇案”,法官的推定是“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这显然就错误的运用了经验法则进行事实推定。使得被告的救助行为反而成为了诉讼中对自己不利的依据。

所以,推论在诉讼中并不能视为证据。但当事人仍然应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样也有助于法官查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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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证据  鉴定  意见  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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