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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伯与弟媳可以结婚吗(弟媳与大伯哥是什么关系)

admin2022-11-29 23:54:13励志语录125人已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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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伯与弟媳可以结婚吗(弟媳与大伯哥是什么关系),本文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大伯与弟媳可以结婚吗(弟媳与大伯哥是什么关系)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来源:龙岩长安网_龙岩中院】

结婚30年,老公其实是我舅舅。

永定法院巧妙运用司法建议解决疑难问题。

本报记者陈通讯员兰秀华赖

因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男方借用哥哥的身份信息登记结婚。去年,我老婆从卫计局工作人员处得知,结婚证上的丈夫竟然是大哥,于是把民政局告上了法庭。

近日,龙岩永定法院审理了一起撤销结婚证的行政案件,及时向当地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纠正了错误的婚姻登记,解决了当事人的问题。

陈骁和陈达是兄弟。1993年2月,当登记结婚时,她以其哥哥的名义与李女士登记结婚,因为她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因为当地政府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所以办理了结婚证,男方姓名为,女方姓名为李女士。但李女士不识字,结婚证上的错误一直没发现。婚后,陈骁与李女士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育有两个女儿。

时隔近30年,陈骁渐渐忘记了自己曾用哥哥的身份信息登记结婚。2021年,陈骁和李女士拿着结婚证办理相关业务时,发现结婚证上男方信息与陈骁身份证信息不符,无法办理相关业务。为此,李女士向永定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证。

审判长受理后认为,陈达、李女士的起诉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最长追诉期限,陈达的虚假婚姻登记不能通过撤销法院判决予以纠正。如果一纸裁定书驳回了原告、李女士的起诉,那就是一个行政案件的法律结论,但是困扰、李女士的结婚证问题并没有解决,错误的结婚登记也破坏了正常的婚姻登记秩序。

为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审判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向当地民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指出存在的问题,建议撤销与李女士的结婚证。接到司法建议后,当地民政部门及时撤销了结婚证,并为和李女士办理了结婚登记。

同时,审判长对陈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向其讲解了法理。但是,陈骁冒名顶替骗取婚姻登记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8年前,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没有对其采取惩罚性措施。

值班编辑:林审核:方聪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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